新西兰再次掀起淘金热-引民众转行谋生‖世界卫生组织(WHO)13日发布全球警告‖痛心!母亲淹死7个月大女儿后自杀!警方披露细节‖“让你回不了中国!”涉事导游被逮捕-长期在泰非法执业

文稿:Tiffany
图片:网络
编辑:徐亦乐

10月15日(星期三)新西兰报新闻综合报道。


新西兰再次掀起淘金热-引民众纷纷转行

随着金价飙升至每盎司7000美元以上,新西兰正迎来业余淘金热。业余淘金者马尔·布隆已放弃建筑工作,全职投身淘金,并通过社交媒体分享经验。他表示,当前金价使日均淘金收益可达近千元,吸引了退休人员及寻求副业者加入。淘金方式多样,从基础的金盘、水闸到高效的抽吸挖泥机。布隆曾一天收获约12克黄金,价值超2000美元。但他也提醒,淘金易成瘾,且矿点信息常被保密。尽管如此,他仍鼓励新手体验这一户外活动,感受自然与收获的乐趣。( RNZ )


世界卫生组织(WHO)13日发布全球警告

据《印度时报》报道,世界卫生组织(WHO)13日发布全球警告,指出印度生产的三种止咳糖浆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,敦促各国当局及时上报可疑药品。据世卫组织通报,涉事药品分别为Sresan制药公司的“Coldrif”、Rednex制药公司的“Respifresh TR”以及Shape Pharma公司的“ReLife”。世卫组织表示,这些“毒糖浆”存在极大健康风险,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疾病甚至致命。据路透社报道,检测结果显示,“毒糖浆”的二甘醇(DEG)含量超出允许限值近500倍。二甘醇常见于工业溶剂中,即使是少量摄入,也会导致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。据报道,印度药品监管机构向世卫组织报告称,相关药品主要被印度中央邦钦德瓦拉5岁以下儿童服用,患儿在出现发热、呕吐及排尿困难等症状后相继死亡。该机构表示,目前这些“毒糖浆”均未从印度出口,也没有找到非法出口的证据。报道称,继印度中央邦和拉贾斯坦邦至少20名儿童死亡事件后,世卫组织对印度药品安全监管漏洞表示关切,并警告此类问题产品可能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其他国家。(中国新闻社)


痛心!母亲淹死7个月大女儿后自杀!警方披露细节

10月13日,香港寿山村豪宅区发生一起母女双尸案。一名法籍男子报警称妻子上吊自尽,7个月大的女儿昏迷。该案件引发公众关注。
10月14日,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回应记者称,“死者为34岁法籍女子,持有香港身份证,其用皮带上吊自杀,其7个月大的女儿被证实为溺毙,警方现场检获一封遗书,案件已列作‘杀婴’及‘自杀’,案件由西区警区第一重案组跟进。”
香港寿山村道案发住宅。
据香港警务处介绍,10月13日16时8分,警方接获一名外籍男子报案称,其妻子于寿山村道6A号寿山花园住宅上吊,同时发现其7个月大的女儿在厨房内不省人事。救援人员接报赶至现场,经救护员检验后,当场证实该女子及女婴死亡。
香港西区警区助理指挥官(刑事)警司许康杰进行案情简报时称,该34岁女死者在其住宅房间的衣帽间内被发现,随后救援人员在住宅厨房内发现一个放满水的婴儿泳池盆,7个月大的女婴溺水,救出后也被证实死亡。
经警方初步调查,34岁女死者除颈部有伤痕外,身体其他部位无明显伤痕,7个月女婴同样无明显伤痕,经法医初步检验后,相信母女死因是“窒息致死”,真正死因仍有待法医进一步解剖后得以确认。经警方确认,案发时,住宅内除了该对母女外,未有第三者。此外,警方还透露,该34岁女子死前患有抑郁症,产后病情有复发的迹象,死前仍有定期就医,该7个月大女婴为其第一胎。
现场有疑似她写的遗书,内容透露自己很不开心、对不起丈夫。(中国新闻网)


“让你回不了中国!”涉事导游被逮捕-长期在泰非法执业

10月13日,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泰国旅游时,遭遇强制消费,导游态度嚣张,用中文威胁游客“不消费就让你回不了中国”“到了免税店让你上不了车”,还用手指拍摄者要求:“把视频给我删了。”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,事件曝光后,泰国国家旅游局表示将严肃处理涉事导游和旅行社。泰国旅游警察第一局代理局长颂差亲自带队调查。 目前,涉事导游已被泰国警方逮捕,他承认因游客购物太少无法获得回扣而恐吓游客。此外,涉事旅行社的两名负责人也因非法从事导游工作被捕,面临最高2年监禁和50万泰铢(约10万元人民币)的罚款。 据介绍,该名导游叫李海,是中国籍公民,无合法导游证,长期在泰国非法执业。他被曝通过低价旅行团吸引游客,行程中频繁安排购物点并收取回扣,还曾对不消费游客采取言语威胁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。 2018年,李海也曾因辱骂游客、强迫购买乳胶枕被泰国警方逮捕,涉事旅行社的泰籍负责人同时被拘。 10月14日晚,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发布公告称,近日,网上流传一段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时被威胁购物的视频。该馆高度重视此事,即向泰旅游警察局及旅游局核实了解相关情况。 驻泰使馆再次提醒广大来泰游客,切勿相信“低价游”,参团游请选择有出境游经营资质、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和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,签订正规合同。根据泰国有关法律,不允许外国公民在泰从事导游职业。如遇纠纷,请理性维权,保留证据,并及时拨打泰国旅游警察热线或使馆领保电话求助。 此外,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告诉羊城晚报记者,涉事导游“不消费就让你回不了中国”的言论是在威胁游客的人身安全,本质上是为了强迫游客进行消费,这种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中关于禁止强制消费的规定。 此外,在异国他乡,游客对当地环境和法律相对陌生,导游的这种威胁言论会让游客产生恐惧心理,使游客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。 何生廷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,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,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该法第三十五条进一步规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 若导游或购物点的其他经营者以暴力、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商品,或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的,可能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。 何生廷建议,若游客在国外旅游遇到导游威胁等强制消费情形,首先需要保存证据,可以通过录音、录像方式记录导游的威胁言论和强制消费行为,同时保存好旅游合同、购物发票、收据等相关消费凭证。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可以与旅行社进行沟通,明确指出上述行为是违法的,要求他们停止强制消费行为,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旅游行程。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旅游投诉和报警渠道,游客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求助,要求介入处理。在外的游客也可以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,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寻求领事协助。若游客是在国内报名旅行社的,游客回国后,还可以向当时报名的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,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责任。(羊城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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