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移民上诉数量急剧攀升,新西兰法律界呼吁政府考虑推出一次性“条件性大赦”,以减轻司法系统压力,并避免弱势群体长期陷入“身份悬而未决”的困境。

截至2025年3月,新西兰移民和保护上诉法庭(IPT)的积压案件高达 90,389件,较去年同期的50,332件激增近80%。
其中包括:庇护上诉50,976件、人权上诉21,962件、以及欧盟公民相关上诉17,192 件。
尽管法庭去年结案40,998件,但新增上诉的速度远超审理能力。
数据显示,2024年新进入系统的庇护上诉案件,平均审结时间已达54周。这意味着若不采取有效措施,新提交案件的等待时间还将进一步延长,司法系统面临严重紧绷。
律师指出,当前制度难以承受大规模“合法身份未定”申请人。许多人因签证过期或审批延误,被迫陷入既不能合法工作、又不得自由出入境的尴尬处境。
法律界建议实施“有条件大赦”:对在新西兰长期居住、无犯罪记录、具备稳定就业或家庭联系,并符合社会融入要求的群体,赋予合法身份。此举既可减轻法庭压力,也能让真正愿意融入社会的人走出灰色地带。他们强调,这并非“奖励非法滞留”,而是补政策漏洞、恢复制度正常运转的务实手段。
联合政府尚未明确表态支持。移民事务官员强调,任何决策必须兼顾 制度诚信 与 公共资源承载力。若贸然推行大赦,可能刺激更多规避式移民,引发新的问题。
新西兰历史上曾针对长期滞留的太平洋岛国移民,实施过有限度的“特赦”政策。法律界认为,如今因疫情后签证政策宽松与审批失衡所导致的积压,与当年情境有相似之处。若继续依赖驱逐和拒签,可能导致家庭分离、企业缺工,甚至引发社会紧张。
条件性大赦的可能框架:
• 在新西兰居住满5年以上
• 无犯罪记录
• 拥有稳定就业,或子女已在本地教育体系中
• 具备基本语言沟通与社会融入力度
潜在成效:
• 清理积压案件,减轻法庭负担
• 保障弱势移民的基本身份与生活稳定
• 提高制度效率,让真正愿意融入社会的人获得合法机会
新西兰历次移民大赦回顾:
新西兰自上世纪末以来,为解决特定历史背景下的移民问题,曾多次实施「大赦」(amnesty),允许部分逾期滞留或无合法身份的群体获得居留权。以下为几次主要案例:
1987–1988年 太平洋岛民大赦
当时因太平洋岛国劳工长期滞留,政府推出「大赦计划」,约有 4,000名非法居留的太平洋岛民获得合法身份。这次大赦旨在化解社会矛盾,也反映了新西兰与太平洋国家的特殊历史关系。
1993年 中国留学生大赦
1989年后,大批中国留学生选择留在海外。新西兰约有 4,000至5,000名中国留学生签证到期后仍滞留,陷入身份困境。国家党政府在压力下决定特赦,让他们直接申请永久居留,这批人后来成为新西兰华人社群的重要基础。
2000年 「长期滞留者大赦」
工党政府在 Helen Clark 领导下,针对已在新西兰生活 10年以上、无犯罪纪录、且有稳定工作或家庭关系的「well-settled overstayers」,给予一次性居留机会。最终约有 7,000人受惠,其中包括不少来自太平洋及亚洲的移民。
2006年 太平洋特别计划
政府针对部分已在新西兰生活多年的萨摩亚、汤加、斐济等太平洋移民推出特赦方案,让他们有机会转为合法居留。
来源:新西兰早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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